
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5月13日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《关于推动全省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》(下称通知)。通知提出,力争到2022年底,广东省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,基本实现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目标。
通知所称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、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、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。餐饮场所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,餐饮场所应安装商业用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不得以家用产品替代。
通知说明,不设强制指定。餐饮场所经营单位或经营者可根据情况,选择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、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产品。各地不得强制安装指定产品。
强调灵活适用。对于单独铺位、门面不大、后厨面积小的小餐饮店,可选择安装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,特别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小吃店、排档,鼓励安装集成探测及远传功能的智能调压器。对于人员密集、用气量大的餐饮场所,特别是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工厂等机构的内设食堂,选择安装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。